新闻资讯
药品价格管理该怎样改
药价是各种矛盾的集中体现,价格改革是医改的重要组成部分。此次国家发改委降低药价透露出的一个重要信息是,价格调整、管理的方法在改变。
从价格调整的结果看,降价的药品被区别考虑对待。日费用高的药品降价的幅度大,日费用低的药品降幅低或者不降价。在专利等创新型药品的价格上,降价也被控制在一定幅度内。此外,还取消了一部分药品的单独定价权,缩小了其与统一定价药品间的价格差异。
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这次降价综合考虑了药品生产成本和市场实际交易价格等因素,并区分不同情况,突出了重点。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减轻患者负担,同时也不挫伤药品生产企业创新的积极性。
2010年6月,国家发改委拿出《药品价格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并委托中国价格协会、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、中国中药协会等七家协会收集意见。
征求意见稿被认为是针对药价虚高做出的动真格的一招。依据征求意见稿,药品价格管理实行政府定价、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形式。其中,列入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以及具有垄断性生产、经营特征的药品,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,其他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。除了零售价,药品的出厂价和流通加价也将成为政府监管的对象。
外资药的超国民待遇也在这个征求意见稿中被减少,原研药单独定价概念被淡化。
不过,就在这个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过程中,出现了“天价芦笋片”、“新进医保目录药品突击涨价”等问题。这个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并没有如期出台。
国家发改委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目前,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已经基本成熟,正在按照医改工作的整体要求进行完善。